【圆明网】在十多年的正法修炼中,自己还觉得做得不错呢:在邪恶疯狂的迫害中我没有倒下、我没有向邪恶妥协、我没出卖过一个同修、我没被邪恶“转化”、我在助师正法、我在救度众生……然而却没有意识到:这诸多的我、我、我中却包含着多少人心自我的执著啊!直到今天,当这个自我表现的淋漓尽致的时候,我方才如梦初醒。
如梦初醒
一天,一个协调人同修与我商量一项事情,我听完没加思索的立即否定。尽管她又怎么解释如何可行,我也一口否定,并指责她提的建议是站在自己的、为私为我的基点上;没有站在为他、为整体负责的角度上等等借口否定了她的建议。几天后,该同修又在一个学法小组中找到了我,再一次提出此项建议,我一听、就火了,答曰:我不是对你说了吗,不行就是不行,没有商量余地。为此,我俩就在众多同修面前争吵起来,完全把自己降到常人、甚至连常人都不如了,各持己见、互不相让。同修们的劝阻也听不進,同修们都为我俩的行为而叹息!
该同修走后,我们继续学师父的《洛杉矶市法会讲法》,同修指着我说:“该你念了”,我心中的火、气尚未消散,也静不下心来,但又不好推脱。同修点给我说:你就从这行开始念。当我读到:“有的人已经到了根本就碰不了的成度了,我看再不讲也不行了。有的就象那火柴一样了,一划就着。就象那个地雷,一踩就响。你不能说我,一说我就不行。什么意见也听不了了,善意的恶意的、有意的无意的一概不接受,更不向内找,相当的严重了。”[1]此时我心中一震,停下来了。同修又催促我说:“往下念、再往下念。”我就继续念下去。“谁在这一关上要再过不去,我告诉大家,那可就太危险了!因为那是修炼人最根本的、也是最应该去掉的东西,也是必须去掉的东西,不去你就走不向圆满。不要变为常人做大法弟子的事。要圆满,不是为了福报。”[1]
我惊呆了。师父不正是在说我吗?我修了十多年了,连修炼人最根本最应该去掉的、必须要去掉的东西还没有去棹,这修得太差劲了,我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自己。而且也干扰了师父为我们安排的协调一致、相互配合救度众生、整体提高的進程。也辜负了本地区广大同修对我殷切的希望与重托。还在不去执著的过程中沾沾自喜的认为自己修得比别人好,而去训斥别人。这与将要被淘汰的旧势力光想改变别人、不想改变自己有什么两样呢?此时、我泪流满面、悔恨莫及。我开始反省自己,向内找自己。
放下自我
回首自己十多年的修炼历程,我爱发火的脾气一直随我至今,我不喜欢它,它偏偏出来。同修开玩笑的说:你的上几世可能总当大官吧!你整天象个官似的。在初期刚组建炼功点时,有个学员晨炼时他总是面对侧面的墙而站,辅导员说他也不听。我得知后,特意到此炼功点用命令的口气让他转过来,面向前方。他说:“达摩还面壁九年呢。”一下子我火冒三丈。更加严厉的命令他离开炼功点,去找禅宗法门吧!他才转过身来,面向前方。当时我想:我也是为了大法呀!不能因他一人影响大法的整体形象啊。但却没有去想:如果该同修也象我一样,当时就会争吵起来,那不更破坏大法的形像吗?如果他一气之下真的不来了,我把师父安排了该得法的生命给撵走了,那损失该多大啊!我又造多大的业呀!师父在《如何辅导》经文中已经告诉我们了:“如为了叫学员听从辅导员,目地是便于开展工作,就在炼功点上用命令式的方法進行工作,这是不行的。”[2]师父又在《清醒》经文中又教导我们:“我不只教了你们大法,我的作风也是给你们留下来的,工作中的语气、善心,加上道理能改变人心,而命令永远都不能!”[3]我怎么就老是做不好啊!
师父在洛杉矶市法会的讲法把我从沉睡中敲醒。我一幕一幕的追查“火”从何来?最终发现:是对“自我”的执著。炫耀、显示自己、不修口,随便给那个同修下定义;唯我独尊、唯我独大、别人都得服从于我,都必须配合我,而我却不能配合别人。在讲真相救度众生中:往往话语过重,不祥和,强加于人,使人不易接受;甚至激起人的负面因素,事与愿违;没有耐心,不听就走、不信就算、不符合自己的意愿时、咱就马上拜拜;在遇到具体问题时,把自己看得很高,甚至不顾大法的要求、做出违背大法的事情。“自我”来源于“私”,中国大陆人又被邪党文化的毒素毒害,社会败坏了的道德观念的影响。
大法要求无私无我、先他后我的正觉。而自我是为私为我,完全与大法相背离,与真、善、忍宇宙持性相背离。修炼人如果不放下自我、就会受到宇宙特性的制约、心性也升华不上去、功也长不上去。
漏洞找到了、自我曝光了、心性提高了、层次升华了,问题自然而言的迎刃而解了。我与该同修又坐在一起、敞开心扉的一起在法上交流,解开了多年的误解。间隔我们的物质解体了,我们协调一致,在救度众生的各自项目中做着师父要我们做好的三件事,兑现着自己各自的誓约。放下自我,溶于法中,随之而来的是浩瀚的宇宙之力,他坚不可摧、势不可挡、无所不能。
在此,我希望与我有同样执著的同修,快快放下那个自我吧!让我们共同精進,静心学法、学好法,在做好我们应该做好的三件事的过程中修好自己,救度更多的众生,完成我们的史前大愿。
因层次所限,有误之处,敬请同修慈悲指正。
注:
[1]李洪志师父著作:《洛杉矶市法会讲法》
[2]李洪志师父著作:《精進要旨》〈如何辅导〉
[3]李洪志师父著作:《精進要旨》〈清醒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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